合肥房地产管理局,合肥铁静苑有房产证吗
一、合肥铁静苑小区的房产证是在合肥市房产管理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252号。
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合肥预售证新规公布!
从近日召开的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六次主任(扩大)会议上了解到,合肥市正式对全市范围内供应的居住用地(或商住用地,不含已成交的地块),调高商品房预售“门槛”,要求建筑层数1-6层的,应实现主体结构封顶;建筑层数7层以上的,应达到地上层数的三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
合肥原有的政策,是对所有建筑类型统一要求,“形象进度完成一层施工”的预售条件,明显偏低,不利于推进房地产市场结构性改革,也不符合建筑市场发展实际。
对比来看,新规预售条件更高。此次调整后,预售条件改为:
要求建筑层数1-6层的,应实现主体结构封顶;建筑层数7层以上的,应达到地上层数的三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
这意味着,一般的多层(6层及以内)必须主体结构封顶,小高层、高层(7层以上)必须盖到地上层数的三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开发商才能申请预售卖房。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只要一层封顶就可以销售,去售楼部只能看到图纸模型。交房的时候,业主有时候会发现绿化、环境等,会与心中梦想房子差距太大。而预售门槛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房时的矛盾。
据透露,下一步,合肥市还将密切关注有关城市商品房现售试点工作情况,积极研究探索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结合实际,适时选择部分地块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工作
办理流程一、备件申请: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形式申报产权证遗失的原因,提供营业证(租簿或户口簿),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凭身份证明,办理“遗失契证”
二、备案查档: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开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三、登报声明:“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该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