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临淄财政局在哪里
淄博临淄财政局在哪里?
公交线路:4路→20路→252路,全程约32.8公里1、从淄博客运中心步行约200米,到达陶瓷科技城站2、乘坐4路,经过2站,到达公交东站3、步行约50米,到达市公交东站4、乘坐20路,经过24站,到达相家站5、步行约200米,到达相家生活区站6、乘坐252路,经过3站,到达财政局站7、步行约70米,到达淄博市临淄区财政局
淄博消费券使用方法?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淄’在过年”行动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21〕2号)关于发放春节消费券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消费券发放精准、顺利,让留淄过年市外人员切实感受“淄博温度”,经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和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认真研究、反复酝酿,制定本细则。
一、主要内容
(一)活动时间:2021年2月1日—2月28日。
(二)发放和领取
2021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留淄过年市外人员在“爱山东·爱淄博”APP申领“新年红包”电子消费券 300 元/人,可于 2 月 11 日至 2 月 28 日在全市指定线下零售、餐饮店消费使用,过期作废。
(三)活动范围
1.消费券发放范围:留淄过年的市外人员(1月29日前,在公安机关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留淄过年的非淄博户籍人员;教育部门掌握的留淄过年的非淄博户籍学生)。
2.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户: 符合市商务局《关于遴选“‘淄’在过年”行动春节消费券参与企业的通知》要求的企业。
二、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种类及金额
1.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券, 面额为300元/人。
2.单笔消费高于消费券面值可一次性全额使用,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兑换现金。
(二)领取细则
1.领取平台
“爱山东·爱淄博”APP为本次消费券活动的发放使用平台,留淄过年市外人员根据领取指南下载安装完成后进行实名注册登录。
2.领取方式
在活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实名认证且符合领取条件的用户 登录“爱山东·爱淄博”APP,填写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和留淄过年承诺书(用户承诺2月11日至2月17日在淄博过年,根据行程卡大数据比对后,如违反承诺领取消费券将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提交申请后,系统根据用户身份证号自动生成显示消费者部分姓名、身份证号信息的电子消费券,用户可在“我的消费券”栏目下查询。用户领取消费券时,须在淄博市内,否则无法领取。
(三)使用方式
1.留淄过年市外人员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向活动商户现场展示消费券二维码,扫码成功后,消费券状态自动转为“已使用”。补贴金额的清算入账于活动结束后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提供交易数据,然后与活动商家完成对账并提交市商务局审核拨款,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负责补贴资金的清分入账 。
2.线下参与企业须按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要求,加强消费券核销人员培训。原则上消费者须本人持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可持户口本)、电子消费券现场核销。企业工作人员核对消费者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可持户口本)和消费券显示的部分姓名、身份证信息确认为本人后进行核销。遇有老年人无法现场核销等特殊情况,消费者必须持老年人和消费者本人身份证,由企业工作人员登记券码、身份证、手机号后核销。银联公司将加强技术监控和巡查,企业不履行消费者实名核验义务、不履行非本人消费信息登记义务,将取消商家参与资格,并由企业承担该笔消费金额。
山东省财政厅有几个副厅长?
六个
于国安: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分管办公室、综合处、经济建设处、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曹云龙:党组成员、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分管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张洪军: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行政政法处、金融与国际合作处、会计处、注册会计师协会。
庞敦之: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教科文处、行政事业资产处、基层财政管理处、投资评审中心。
文新三: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农业处、离退休干部处、干部教育中心。
窦玉明:党组成员、副厅长(山东省援藏干部总领队)。
李国健: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法规处、税政处、企业处、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