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封顶,2016年北京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

2016年北京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

2016年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7086元

2016年度北京公积金职工月缴存额上限:2551元

2016年度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1258元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6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25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北京公积金基数调整202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6日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至2822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77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87元。

不同于一般从1月开始计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计算,一直是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但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且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具体看,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相比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分别提高了435元和120元。

2022年7月北京公积金基数调整方法?

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发现跨年清册已无法撤回应该怎么办呢?

如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完成后又进行了7月增、减员或汇缴操作,无法办理“撤回”,可在单位网上业务平台通过“调整缴存额”“单位信息变更”功能进行调整。分以下两种情况:

1.缴存基数录入错误,可进行调整:

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汇补缴】-【调整缴存额】-【单笔调整】,录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后提交即可。

2.缴存比例录入错误,可进行调整:

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点击左侧【公积金】-【单位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变更】,点击【单位缴存比例】右侧【变更】按钮,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自行选择缴存比例后,点击“确认”后提交即可。

发布于 2023-11-07 15: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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