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作用,公积金到底有什么用
公积金到底有什么用?
除了买房之外,公积金还有一些其他用途,这里南南总结为以下主要几点:
租房第一, 租房。对于暂时没有买房打算,正在租房的南粉来说,公积金也可以用于租房。一般来说,只要房租支出超过了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并且租房者能够提供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凭证,就可以用公积金支付房租了。
给子女买房第二, 给子女买房。很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个人有权进行处理。因此如果子女有购房需求,父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上写子女的名字。
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第三, 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时也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可以超过修建房屋的费用。
支付重大疾病费用第四, 支付重大疾病费用。重大疾病费用除了可以使用医疗保险支付外,还可以使用公积金支付,这对有需要的人来说可谓是双重保障了。
特困保障第五, 用于特困保障。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若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和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贴补家用。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如果你喜欢南南的回答,记得给南南一个关注、点赞和留言噢~
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及存在意义?
想想,以前国家都分房,好多人都赶上房改了,现在参加工作不分房了,公积金算是另一种补偿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来源与用途?
:住房公积金的来源:
1、公积金分两部分,单位缴纳50%,个人缴纳50%。
2、个人部分是从工资内扣除。
二、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实质是政府为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提供的一种政策性融资渠道,也就是强制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福利,并综合利用大量社会资金,为住房消费者提供便利经济的住房消费协助。具体如下:
1、强制及引导调整消费结构:让人们把一部分收入积累起来用于住房消费;
2、协助工薪阶层购房:因为规定单位必须按公司50%,个人50%的比例在缴存人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也就是强制用人单位增加了职工部分收入;
3、社会互助功能:人们可以从社会归集的公积金中贷款用于住房消费;且公积金大量的资金也可产生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对工薪阶层购房活动提供更多的帮助;
4、免税功能,公积金账户缴存的款项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5、优惠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低于商业银行普通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