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小区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福建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小区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业主委员会的定义: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的。
其次,它的成立流程以北京为例:1、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也可以自行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此步骤也可以由建设单位申请);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指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组织建设单位、业主代表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最终确定的筹备组成员名单、分工、联系方式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4、建设单位应当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立之日起7日内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等资料,并承担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5、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6、筹备组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并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下列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制订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拟订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及确认业主身份,上述事项公示时间为7日,在公示期间,业主可以对以上事项向筹备组提出建议和意见,筹备组应当予以记录。;7、公示期满后7日内,筹备组应当参考业主的建议和意见对各事项进行修改,确定拟提交表决的内容;8、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筹备组应当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议题和需要业主表决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并告知相关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期不少于15日;9、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10、业主委员会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福建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及流程?
答: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流程:
1、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业主委员会选票;
业主代表选票;
业主授权委托书;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公约;
其他相关资料。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及流程?
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会遵循以下的流程。首先要做好前期准备,写好计划书,与小区的物业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提出想法。其次,在获取小区物业批准之后,就要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再次,准备选举业主委员会,向小区居民发出通知,业主委员会所涉及的人尽量包含不同的职业和身份,这样来保证更好的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最后,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目的就是告诉大家业主委员会的任务,给业主提供反应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新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