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烟油的暗语是什么,更应该减肥还是找回自信

同学也是同事今年39岁,她是在34岁上才结婚的,可能有人以为女同事是离异再婚的,其实并不是,她是因为多次恋爱失败导致晚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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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烟油的暗语是什么,更应该减肥还是找回自信?

励志减肥,自信自然回归!

同学也是同事今年39岁,她是在34岁上才结婚的,可能有人以为女同事是离异再婚的,其实并不是,她是因为多次恋爱失败导致晚婚的。

女同事身高161,减肥前体重150斤,长相虽然属于甜美可爱类型,但是架不住太胖,胖出了双下巴,影响了整体感觉。

她可以说胖了整个青春年轻的美好时光,和她谈过恋爱的男人基本上一年就分手了,从小胖到大的她可以说家境富裕,父母都有良好的工作,收入也不错,所以养尊处优的女同事几乎没有吃过什么苦。

从23岁开始谈恋爱,情路就开始坎坷,最终导致分手的原因大多数就是因为她太胖,太能吃,用她自己的话说:男人喜欢女人的胖,是要胖的性感好看,但绝不能胖出油腻!

有一个男人在她29岁谈的,俩人都快要谈婚论嫁了,谁知道横空插进来另外一个女人,把她男朋友给抢跑了,事后她回忆说: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但是现在想想多么幸运是在婚前,如果婚后岂不更惨!

被人硬生生抢跑男友对女同事打击非常大,导致失去信心和自信,一度吃的更多了,她告诉我有一次她总是感到头晕,就去医院检查,谁知道医生抽血化验时,她的血竟然抽取困难,因为过度肥胖导致血脂太稠,所以抽起来费劲!打那以后她发誓一定要减肥,她说:爱情不顺也就算了,别到最后胖的连小命都没了,也太惨了!

于是她用了整整三年时间减肥、每一天都像死一样的难受,但是每一天又像新的一样重生,她说只要坚持半年后,几乎每一天减肥的自己都会有明显变化,看着自己慢慢减下去的脂肪和赘肉,越来越有信心,自信也一天天重新建立起来。

就在女同事坚持减肥的第二年她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就是一直教她游泳的减肥教练,默默关注她很长时间了,觉得女同事有耐力,有毅力,有韧性,人还漂亮,所以也心生爱慕!

男朋友帮助并陪伴她减肥一路走来,如今从当时150斤的她,已经顺利减到110斤了,并保持稳定良好状态,现在的她可以说是性感又迷人,漂亮又甜美。

女同事和她老公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女儿可爱活泼酷爱跳舞,家庭幸福美满!

虽然说女人不一定非要瘦下来才会有幸福,但是女人一定不能胖的毁所有,励志做一个胖瘦有度的时尚女人才是自信又美丽的王道!你们说呢!

好啦,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吧!

文章来自时尚领域作者:三也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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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

为什么有人说烟灰缸里永远不要倒水?

我在烟灰缸里面倒了水,结果被我爸知道以后,狠狠地抽了我一巴掌,气得我多年都没有和他说话,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才知道了这其中的真相。

我爸平时喜欢抽烟,但他很少会买盒专烟来抽,每次都是自己弄些烟丝就着卷纸抽起来,要么就是抽旱烟。

他也并非不喜欢抽盒装烟,只是那时候家里面贫困,生活拮据,连日常开销的钱都没有,更别说拿钱买烟抽了,我爸他也根本舍不得。

我印象深刻的是,当年我们家有个亲戚,家庭条件不错,亲戚家女儿结婚的时候,回礼的礼盒当中,有一包中华烟。

因为这个烟比较贵,我爸一直舍不得抽,用衣服包裹着放在橱子里。

后来有一次,我姐的老师来家里面走访,老师和我们一家人坐在一起聊天。这时候我爸拿出那包珍藏的香烟,递了根给老师,自己拿了根出来,也点着了。

不过在这过程中,他总是三番五次的找借口去拿个东西,然后就这样将香烟放在烟灰缸的玻璃口处。

每次他回来的时候,香烟也都被灭掉了。就这样,这一支香烟他点了好几次,等到老师走的时候,还有大半截,他又放在烟灰缸上。

我爸出去送老师离开,当时我也是好心,于是给烟灰缸里面加了点水,然后将我爸那根没抽完的香烟也直接扔了进去。

原本的想着他回来会夸我比较懂事,知道主动打扫卫生了。

结果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看到烟灰缸里面的香烟,他突然间来了一句:“谁让你往烟灰缸里面倒水的?”

没等我解释,他就直接甩过来一巴掌。然后赶紧将烟灰缸里面的烟,双手取了出来,放在手心里,吹了又吹,似乎想把香烟吹干。

我当时也非常生气,哭着离开了。

也是从那次以后,我几乎不愿意同父亲沟通,心里对这件事情一直耿耿于怀,始终放不下。

觉得就是在烟灰缸里面倒了点水这件小事,居然让我爸对我大打出手,我难以接受。

后来过了几年,有一回我爸生病了,在医院里面照顾他的时候,和我妈闲聊起当初这件事。

没想到我妈的一番话,真是让我惭愧不已。

原来,我爸之所以对我生气,也是有着一定原因的。

我妈说,我爸之所以中途频繁地将烟放在烟灰缸上,其目的就是想省着点抽,而且这样也不容易被人发现,不至于没有面子。

当初我给烟灰缸里面倒了水,并且将我爸还没有抽完的那根香烟扔到了烟灰缸的水中,对于我爸来说,这就是巨大的浪费,所以才会特别的生气。

那个没有抽完的烟,后来被我爸取出来以后,放在了阳光下晒了很久,又装进了烟盒里。后来来人的时候,我爸又点起了那根烟。

听到这里以后,我早已经泣不成声。后来慢慢地,当我自己也有了孩子以后,生活的压力之下,让我越来越能够理解父亲当时的做法。

而且,除了这样的原因之外,往烟灰缸里面倒水,这样的做法往往潜藏着很大的危害,很多人却并不知道。

1.往烟灰缸里面倒水,烟头会释放出很多的有毒气体

香烟当中有一氧化氮,有尼古丁,当烟头还没有燃烧完毕的时候,这时突然间在烟灰缸中加水,很多人听到“呲”的一声,觉得这样很有成就感,就将烟熄灭了。

实际上,没有燃烧完的香烟,在遇到水以后,虽然暂时熄灭了,但是香烟中的元素会遭遇到水的溶解,从而会释放出一些有毒的气体,这些气体对于人的伤害是巨大的。

而且烟灰缸基本上是敞口的,那么这些气体释放的速度又会很快,散漫在整个屋子里,对于家里面人的健康都会有影响。

尤其是家里面有小孩子的,抵抗力还不强,很容易造成咳嗽,生病等情况。

2.往烟灰缸里面倒水,有时候会让人觉得特别的不干净

在烟灰缸里面倒水以后,如果吸烟比较多,都是烟头,这些烟头泡在水里面,会发涨,再加上烟头的一些烟灰,也会漂浮在烟灰缸的水面上,而且会散发着奇怪的味道。

很多人一看根本受不了,甚至会出现干呕的情况。

整个烟灰缸实在是太脏了,要是隔夜了,那么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就更加不忍直视。

而且大多数烟灰缸是放在客厅里或者是餐厅的桌子上,如果这时候家里面来客人了,会让人觉得家里不干净。

3.在烟灰缸当中倒水,会导致烟灰缸特别难以清理

如果在烟灰缸当中倒了水,又将一些烟头扔了进去,随着扔的烟头越来越多,很多烟灰都附着在烟灰缸表面。

那么在清洗的时候,直接用水冲洗烟灰缸,往往那些烟灰根本洗不掉。

需要用手或者是用刷子清理,清洗的难度也是非常大的。

4.在烟灰缸当中倒水,很容易导致烟灰缸摔碎

将水倒在烟灰缸上,有时候难免会有一些水倒在了烟灰缸的边缘上。

这时候如果拿起烟灰缸,稍稍没注意,很有可能在水的作用下,就滑到了地上,很容易将烟灰缸摔碎。

这就好比沾了水的碗,非常的滑溜,很容易摔下来。

5.在烟灰缸当中倒水,有可能会导致烟灰缸炸裂

因为抽过的烟头都放在了烟灰缸当中,使得烟灰缸内壁的温度比较高,这时候突然间加水,会使得受热不均匀,很容易突然间炸裂,甚至有可能会伤到人。

6.在烟灰缸当中倒水,会浪费掉香烟

有的时候,对于没有抽完的香烟,放在烟灰缸当中,或许一会儿就灭了,那么下次还能够继续来抽。

但是一旦加了水,那么整个烟丝就软化了,下次再想抽的时候,也就根本点不着了。

这也是为什么我爸当初打我的原因。因为在那个时候,家庭条件比较差,并没有多少钱去买香烟。

那么,对于抽完的香烟,到底应该如何处理了?

如果香烟抽到最后只剩烟头,那么一定要想办法将香烟掐灭,然后放到烟灰缸当中。

烟灰缸也要做到一天一清洗,确保烟灰缸的整洁,这样也不会造成空气污染。

你觉得不能够往烟灰缸中倒水,还有哪些重要的原因呢?

摆地摊卖电子烟违法吗?

售卖IQOS新型卷烟(电子烟)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赵学飞律师

05-23 · 上海邦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一假期,接到一个父亲的电话,声称儿子因为售卖电子烟被法院判处非法经营罪。该案经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最终维持了原判。我与这位即将退休的老父亲几经探讨,一致认为本案的有罪判决值得商榷,应当继续申诉。

一、何为电子烟与IQOS新型卷烟

根据百度百科,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一种以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透过加热油舱中的烟油,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

IQOS是知名烟草品牌万宝路的生产商 Philip Morris(菲利普·莫里斯)集团研制的新型加热不燃烧卷烟,其包括烟具和“烟弹”,工作原理是通过烟具即加热棒烘烤加热“烟弹”产生烟雾,而不是直接燃烧卷烟。Philip Morris公司生产的电子烟烟具称为IQOS,同时生产配套适用 IQOS 烟具的“烟弹”主要有 Marlboro(万宝路)、PARLIAMENT(百乐门)、HEETS(黑丝)等品牌。

根据2015年至2019年《世界烟草发展报告》对烟草制品的分类,加热不燃烧烟弹与电子烟二者不同,但均属于新型烟草制品,有别于传统烟草制品(卷烟、烟丝、雪茄)和无烟气烟草制品。

按上述分类,IQOS烟弹在国际上属于新型烟草制品,IQOS烟弹被认为是电子烟的一种。

二、我国烟草专卖品与烟草制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注:列举式定义烟草制品,这里不包括IQOS等新型电子烟)。

(二)《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三)《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四)《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五)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本解释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注:这里与烟草专卖法关于烟草专卖品的定义一致)。

可见,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没有将IQOS界定为烟草专卖品。

三、我国关于IQOS等新型卷烟的相关规定

(一)2016年5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关于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督工作的通知》,指出加热不燃烧卷烟,本身就是烟草制品,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将该类产品纳入监管范围。

(二)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IQOS、GLO、Ploom、REVO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产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

(三)2017年11月,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相关单位送检的“IQOS烟弹”样品成分进行了鉴别检验,从中检出烟碱、四种烟草特有的N-亚硝胺、以及与一般烟草及烟草制品中相一致的右旋烟碱旋光异构体比例范围、与一般烟草及烟草制品中相一致的次要生物碱种类,判定“烟弹”样品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填充物由烟叶制成。

(四)2018年5月21日,针对海关总署的函询,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不公开的方式出具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征求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定性等有关意见的复函》(国烟办综[2018]182号)。复函仍然将烟弹归类为“新型卷烟”,应当作为烟草专卖品中的卷烟进行监管。

(五)2018年6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对外公布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专卖执法中查获新型卷烟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具备下列特征的产品,属于《烟草专卖法》所称的卷烟:一、全部或部分以烟丝为原料;二、以包裹烟丝的形式制成。

(六)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明确各市场主体、电商平台,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对其的监管力度等同于烟草及酒精制品。

(七)2019年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其中明确指出,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及个人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

(八)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对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部门规章将IQOS新型卷烟认定为卷烟或者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参照烟草专卖品中的卷烟进行监管。

四、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电子烟的认定问题

(一)多数判例中法院直接认定或者通过鉴定后认定电子烟属于烟草专营范围或者烟草专卖品,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如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刘静瑞非法经营罪二审裁定、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易依非法经营罪二审裁定等。

(二)部分案例中法院对电子烟的认定问题进行了阐述。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从定华、阮班军、赵华非法经营罪二审刑事裁定: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认定,涉案的IQOS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其原料为烟丝,符合卷烟的特征,是新型卷烟,应作为烟草专卖品中的卷烟进行监管;

2、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赵育钦、於健、陈钦胜等非法经营罪二审刑事裁定:本案所涉烟弹样品经鉴别检验含有烟草成分,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应属于烟草制品;

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金晗、王兆鹏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所谓“电子烟弹”是否属于烟草专卖品不是以是否有正式通知为准,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本案中涉案的所谓“电子烟弹”,经过鉴别检验,属于烟叶制品,系真品卷烟,必然属于烟草专卖品。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相关规定和通知系国家烟草管理职能部门对涉案烟弹等烟草专卖品加强监管的具体工作举措,不是扩大烟草专卖品的范围而给涉案烟弹新添定义。

(三)撤销有罪判决,发回重审。

截止目前,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郝起胜、史利鹏非法经营二审案是笔者在裁判文书网搜索到的唯一一例将一审非法经营罪予以撤销并发回重审的案例。

上诉人郝起胜辩称:1.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将IQOS电子烟(裁判文书网表述如此,似乎缺少“定位为烟草制品”的内容),不属于国家规定,且违反《国家立法法》,不能作为非法经营刑事判决的法律依据;2.郝起胜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225条的国家规定,没有违反最高检、最高法关于非法经营的司法解释以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不构成犯罪;3.各地法院作出电子烟经营行为系有罪判决也严重违反最高法(2011)155号司法解释的实体和程序性规定,法院不能盲目跟风作出有罪判决,决不能起点错、继续错、错到底。

出庭履行职务检察人员检察意见为:1.总体上,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诉讼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并无明显不当;2.本案存在争议。首先认定电子烟弹为卷烟证据不充分,2015年的国标,对卷烟有明确定义:卷烟是指用卷烟纸包裹烟丝卷制供人燃吸。本案的电子烟弹不符合卷烟的规定。鉴定报告结论是真品卷烟,但未说明据以参照的真品卷烟合法来源。目前也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家已授权国家烟草专卖局对新型烟草制品可以作权威解释,明确其是否属于《烟草专卖法》所规定的烟草专卖品。因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及其内设机构所作出的关于争议产品属于“烟草专卖品”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3.建议二审法院依法查明本案所涉及的电子烟弹是否能认定为“卷烟”的事实,以及上诉人是否为从犯的事实,再综合考虑上诉人的量刑情节,结合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依法裁判。如果能够认定本案中的电子烟弹确系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卷烟”,则可以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郝起胜、史利鹏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撤销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2019)川1623刑初45号刑事判决,发回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五、电子烟不是烟草专卖品中的卷烟

1、何为卷烟?

2015年的国标,对卷烟的定义:用卷烟纸包裹烟丝卷制供人燃吸;根据百度百科,卷烟(cigarette)指用卷烟纸将烟丝卷制成条状的烟制品。又称纸烟、香烟、烟卷。

可见卷烟应该由卷烟纸和烟丝组成。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可见是否构成烟草专卖品的卷烟,除了卷烟纸,还得看卷烟中是否包括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2、电子烟是不是卷烟?

从结构看,电子烟主要由三部分构成:烟杆、雾化器、吸嘴(烟弹),配件还有充电器。现在最新的技术是采用一次性雾化器烟弹,即将雾化器和吸嘴一体化,就只有烟杆和烟弹两部分了。

从原理看,电子烟是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透过加热油舱中的烟油,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人吸食的一种产品。通过加热电子烟中的烟油而产出尼古丁蒸汽的方法,也就不需要通过燃烧传统卷烟中的烟丝来产生尼古丁烟雾。

可见,电子烟因不含有传统卷烟中的卷烟纸和烟丝,并非纸烟,也不是烟草专卖法中的烟草专卖品——卷烟。

六、售卖电子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非法经营罪的刑法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司法实践中不能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烟草专卖品扩大解释

1、《烟草专卖法》严格定义并限制了烟草专卖品和烟草制品的种类和范围。

从上文第二部分“我国烟草专卖品与烟草制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看,无论从《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还是从《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看,烟草专卖品和烟草制品中都不包括新型电子烟。

2、《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专卖执法中查获新型卷烟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对“卷烟”进行扩大解释,违反了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的原则。

理论基础:

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效力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基本法、普通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从法律位阶看,行政规章是最低等级的法律规范,其效力等级远低于普通法和行政法规。

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八十八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立法法》第四十五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立法法》第八十条,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不管是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还是需要进一步明确《烟草专卖法》中“卷烟”的具体含义,“卷烟”的解释权都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而不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规章——《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专卖执法中查获新型卷烟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应属执行法律(烟草专卖法)、法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范畴。国家烟草专卖局不能通过越权解释法律的方式,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作为下位法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专卖执法中查获新型卷烟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必须服从上位法《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而不能擅自对上位法进行修改或者扩大解释。

3、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订前,不能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

从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看,其主张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有关规定执行的意见,体现了国家目前亟待从行政法规的修订上规范电子烟的监管。此处修订前,在适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时绝对不能将电子烟纳入卷烟范畴。

退一步讲,即使将来条例修订,将电子烟参照卷烟执行,电子烟也不是卷烟,仅仅是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在法律适用上同等对待而已。

厘清了电子烟不是卷烟的逻辑后,不难发现很多法院在刑事审判中错误地将卷烟扩大解释到不含烟丝但含有烟丝中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因而错误地将售卖电子烟的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七、结语

在民事审判中,认定合同无效时,尚须严格区分合同违反了法律上效力性规定还是管理性规定。基于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刑法适用的谦抑性原则,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更要严格甄别行为人违反的是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还是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性规定。

笔者不反对监管部门将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的监管范围,这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利于《未成人保护法》的实施与完善;但笔者坚决反对在刑法适用时,对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扩大解释,这不仅有违《立法法》和《刑法》的立法精神,还人为地扩大了刑法的调整范围,不利于人权的保障和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

道理很简单,在刑事处罚以外,还有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在行为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特别是刑法的情况下,如有其他违反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情形,可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能胡乱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邦耀律师事务所

赵学飞律师

修订于

2021年5月18日

为什么有打蛇先打头的说法?

一位养蛇20多年的老师傅告诉我:野外遇到蛇,千万不要先打头,否则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打蛇的技巧有很多,抓住这点最为重要,只需一招,就能让蛇当场毙命。

一场秋雨一场凉,十场秋雨穿上棉。进入9月,尤其是白露过后,早晚的温差变大了,对于蛇这种变温动物来说,意味着蛇需要在入冬前多捕食一些食物,养一些膘,然后找个温暖的洞冬眠。

农村老人告诉我,秋天的蛇,惹不得。

说的就是初秋时节是蛇类冬眠前加紧捕食的关键期,蛇类活动会越加频繁,也会更加凶猛。

9月1日,安徽省潜山市的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原来是一条乌梢蛇进入了农户的家中,大摇大摆的院子里溜达。民警赶到后,迅速把蛇收入编织袋内,然后放生。

各地的景区发布告知提醒游客的同时,也相继开展驱蛇工作,并告知游客游玩的时候要注意防蛇。

有人会说蛇有什么好怕的,而且大部分蛇都是无毒蛇,冲着头打就是了?

野外遇到蛇该怎么办?如果真的要与蛇一决高下,该如何全身而退呢?

打蛇先打头这样做对不对?

在多数人的理解里,任何生物的头部都是极其脆弱的,只要找准时机重击头部,就能一招制敌?那么打头对蛇管用吗?

农村老人言,见蛇不打七分罪。

还有老人言,打蛇打七寸。

从未听说过打蛇要打头的,难道是流传下来的经验是错的嘛?

1、头部并不好打。

头部虽然是绝大多数动物的软肋,但很多动物都会保护自己的头部。

就狼来说,犬类动物的鼻子都密布痛感神经,只要击中一下,就会疼痛不起,但是谁也不会赤手空拳地去打狼的鼻子,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就蛇来说,蛇的头部非常灵活,在蛇发起攻击前,蛇会立其身子,这样方便蛇头部的出击,人的反应速度是比不上蛇的。

如果直接选择攻击头部,命中率肯定非常低,而一旦没有一次击中,则非常有可能发生非常不好的事情,那就蛇会抓住机会反咬一口。

2、蛇的软肋在于“七寸”。

任何动物除了头部还有一个位置也是非常脆弱,这就是心脏。

对于蛇来说,由于没有四肢,是难以防范这个部位。

蛇心脏位置就是距离蛇头部七寸左右的位置。

有人会问,我怎么知道蛇的7寸或者距离头部23.3厘米(1寸=3.33厘米)的位置在哪?难道我出门还要带个卷尺吗?

其实这个七寸并不是准确的数值,只是一个大概位置。

如果把蛇10等分,差不都就是3等分的位置,只要抓住机会冲着这个位置使劲打几次,蛇立马就会毙命。

3、如何打这个“7寸”?

有些人会说,大部分蛇都是五毒蛇,怕什么,上去直接抓都行。

农村老人告诉我,打蛇要配棍。

这是因为蛇的眼睛只能看到眼前的东西。如果眼前只有你,那蛇一定攻击你。如果手上有个棍子,蛇会冲着棍子攻击或爬棍子。

所以,如果要打蛇七寸,手里一定要有棍子,切莫徒手打。这是打蛇技巧中,最重要的一条。

只要击中一次,蛇在疼痛后会迅速收缩身体,再击打头部或全身其他部位,定能让蛇无法动弹,全身而退。

打尾巴或中间行不行吗?

答:当然不行。

蛇的反应可比人快多了。一般也不会给与人第二次机会。

尾巴对于蛇来说不是要害不问,而且就没 听说过打尾巴的,根本打不到,头后面才是尾巴。

中间更不行,打蛇中间的,无疑是把自己的软肋暴露给蛇,蛇反口就咬到了,所以打尾巴打中间都不行,反而会使自己被蛇咬。

如果在野外遇到蛇,最佳方式就是绕道走,但是如果蛇自己跑进屋了,能打吗?

蛇要是进屋了能打吗?

初秋是蛇类活动的高峰,所以此时在农村蛇进屋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蛇进屋能不能打呢?

1、不能打,蛇可能有毒。

最好是别打。在农村蛇进屋,可能就是农户家里闹耗子了,况且在没有搞清蛇的种类,是否有毒情况下,贸然采取行动,很有可能遭遇危险。

所以,现在家中进蛇,都不要主动去打蛇。如果发现屋里有蛇,应该缓步退出房间,密闭房间,防止蛇溜走。然后拨打119,让消防官兵前来解决。

2、不是所有蛇都能打。

蛇的种类有很多,一般的菜花蛇比较好分辨,但是也有蛇属于蛇类中的“大熊猫”。切莫乱打这种“牢底坐穿蛇”,还是让专业的消防官兵来解决,替你把它请出去。

家蛇能不能打?

还有一种蛇被称为家蛇,这种蛇不是突然闯进农户家里的,似乎跟老鼠一样跟农户共同居住在一起,这种蛇能不能打?

蛇本身在传统文化中就寓意着财富和智慧。蛇年还有“金蛇”这一说。蛇盘踞的样子,形如“金元宝”?

古代埃及对蛇也是非常崇拜,还造出来了蛇杖,意味着权利和威严。

有人说蛇进屋是去世的老人回来看家里人;也有人说蛇进屋就变成了“龙”;也有人说曾经在屋里打死了蛇,从而发生倒霉的事情。这些都是迷信,只是过去人们对无法解释的事情一种说法。

蛇虽然在文化里或习俗有特殊的含义。但是,农村老人嘴里的蛇不能打,打死会倒霉,却是迷信,不要相信。

野外遇到蛇怎么办?

今年露营热持续火爆,有不少人选择了野外露营过夜,除了准备好露营的装备,还要做好野外露营的防蛇工作。

1. 做好防蛇的充分准备。

要防蛇首先就不要选择蛇易出没的地方,像非市政公园的草地、水边、茂密的灌木边,都有可能有蛇出没。露营地区应该选择有人管理的公园或露营营地,可提前购买市售驱蛇粉,撒在露营区域,对于打算露营过夜的人,也可以购买彩灯,蛇也不会贸然闯入。

2. 感觉有蛇时候可以这么做。

蛇是一种非常敏感的动物,怕震动。如果你感觉到有蛇或者担心有蛇,可以用力跺脚或者用竹棍、等上涨敲击地面,都可以有效驱蛇。

3. 不主动惹蛇。

野外遇到蛇也不用怕。蛇是爬行动物,爬行的速度最快也只能赶上人的步行速度,所以只要还有一段安全距离,你可以选择马上跑,蛇的耐力也有限,无法追上全力奔跑的人。

如果你跟蛇的距离只有几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切莫直接撒腿就跑,因为这会惊吓到蛇,因为你要对它发起攻击。正确的做法是,缓步向后退,慢慢移动,直到距离蛇有一段安全距离后,再跑。

如果你发现蛇挺直了腰板,试图跟你比一比“身高”的时候,你可要小心了。

四目相视后,蛇对人发起攻击前,会比一比“身高”,这个时候就是非常紧急的时刻了。如果要跑一定要用“S”型走位,切莫走直线,这是因为蛇只能看到直线。

4. 徒手抓蛇

“打蛇打七寸”,“野外碰到的蛇都是无毒的,不要怕,上去撕烂”。

这些不负责任的话,大家还是不要相信,因为蛇一般不会在你注意到它的时候发起攻击。

据统计,绝大部分蛇咬事件都发生得很突然,被咬人事先没有发现蛇,又惊吓了蛇,所以野外放蛇是第一位的。

遇到蛇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毕竟要即使无毒,被任何动物咬一下,几百上千元就没了。

如果很不幸,你真的被蛇咬了,这份急救指南请收下。

被蛇咬了怎么办?

不要惊慌!不要惊慌!不要惊慌!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1、首先确定是无毒还是有毒。

蛇有没有毒很好分辨,看下被蛇咬的伤口是否只有两个毒牙印。

如果有两个毒牙印,这就是有毒蛇,需要立刻开展自救。如果是半圈牙印,那就不要担心,简单用清水多次清洗伤口,酒精或碘伏消毒,不放心也可以去医院检查。

2、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

不要急,毒蛇的毒素是靠血液流动传播的。冷静下来后,你需要立刻拨打120电话,或者联系家人送医,切勿剧烈跑动或走动。同时一定要记住蛇的样子。如有可能拍下蛇的照片,这样医生才知道用哪一种抗毒血清。

3、等待中记得包扎好。

毒蛇的毒素随血液流动传播,所以可以用外套衣物或绳子在距离伤口靠近心脏的位置,也就是伤口的上部结扎,以减缓血液的流动,另外还有牢记不要结扎得太死,每隔十多分钟松开重新结扎。

小结:野外被蛇咬后,最关键的是就是不要惊慌失措,首先确认毒蛇的种类,记住蛇的样子,拨打120等待救援外,自己也要学会结扎伤口,大部分情况下都会没事。

最后:

夏末初秋季节是蛇类活动的第二个高峰期,因为这是入冬前蛇捕食的关键期。

一般情况下,蛇并不会主动招惹人类,说不定蛇也只是路过,所以野外遇到蛇,最佳方式是绕道走,切莫惊吓人,自己也不要慌张。

野外如果真的要打蛇,一定要借助棍子打七寸,绝对不是打头,也可以用棍子挑起蛇,丢掉就是。

不是所有蛇都能打,有些蛇是保护动物,遇到分辨不清的蛇,最好还是绕道走,别给自己找事。

被蛇咬了最重要的是不要紧张,记住蛇的样子,简单包扎,火速就医,多半都会没事。

农村哪种树木最适合做打狗棍?

现在的80后90后00后,肯定认为做打狗棒用来打狗那是不现实,不可能的,在我们的印象当中,农村里面饲养的家犬,都是尽忠尽责的守护家园,没听说过哪户人家做有专门的打狗棍,专门用来打狗的。

其实在我们中国,有的地区,真的是有那么一段时间,你必须要找一根好树木来做一根好打狗棒,你的生命财产安全才有保障哦。

以前的农村里面,几乎家家户户都养有土狗 ,饲养的土狗都是非常的凶猛,只认主人家的人,陌生人来的话,一不小心就被咬。以前的农村特别的穷 ,所以乞丐特别的多,乞丐去别人家乞讨的时候,你有一根打狗棒在手,可以用来防止被家狗咬,还有一些做小买卖的人,经常都是需要游村串巷的,农村的土狗太多了,陌生人来了,它们肯定会狂叫不止,有的狗特别凶猛甚至会冲上去咬人,因此乞丐和出门做生意的人,都要配一根上好的打狗棒,用来防身用。

现在我们回到正题,用什么树木来做打狗棒最好,这个话题:

第1种,用野生的酸枣树,做这打狗棒特别适合。

在东北农村那边,都有用这个野生的酸枣木,来做这个打宝打狗棒的习俗,大家都称之为“枣杆子”。以前的农村里面荒地,山丘特别的多,生长着许多野生的酸枣木,这些酸枣木,它生长的时间越长,年份越久,它根部的那一段一米左右的酸枣木,它的韧性好,木头的硬度大,十分的结实耐用,非常的合适,做这个打狗棒。

以前在农村里面把这个野生的酸枣木连根挖出来,然后把树枝全部削掉,好好整理一下,树干,就会得到一个,有点是类似于龙形的打狗棒,它的根部有点像龙头一样,甚是好看,用酸枣木做成的打狗棒,它不仅木质结实,韧性十足,粗细大小也合适,不用特意地去砍小,抓在手中手感很好,酸枣木,我们抓在手中,由于经常出汗或者是出油,抓在手中那个部位就越来越油量,看起来特别的漂亮。

酸枣木在我们农村,不仅可以用来做打狗棒,也是许多的人用来做拐杖的上好材料。我记得我的奶奶就有一根酸草木,做成的拐杖,每当冬天或者是下雨天路滑的时候,我奶奶都会拿着这个拐杖出去走路,不仅能够防滑,还能够打狗,小时候淘调皮捣蛋的话 ,还被奶奶用这个拐杖来打我们,已经用了十几年了,都还好好的。

第2种,就是用这个柘木,用来做打狗棒,特别适合。

柘木是指柘桑木,(南檀北柘)柘木的原产地是河南省柘城县,这种木头以前都是皇宫里面,专门用来做弓的,木头,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柘木神弓,它就是用柘木来做的,它不仅韧性十足,而且硬度也够,用来做这个打狗棒也是十分难得的材料,如果处理的好,用大刀来,用力来砍,都不会断,只在表面有轻微的痕迹。用这么好的木头来做打狗棒,硬度要高,韧性又好,如果在野外遇到凶狗侵犯,一棒打到它的狗腿上去,肯定能够把它打瘸了,相信再来两三棒就把它打倒了。

近10年来,由于文玩市场的兴起,大量的人把柘木,做成手串或者是珠子来把玩,就导致大山里面的柘木木头几乎被人挖光了,现在很少能看到,想找一根都难了。

以前,打狗棒一般的是那些乞丐在外面流浪乞讨的时候才会戴在身上,像现在的我们当然是不需要用的,我觉得打狗棍,还要配上一个讨饭的碗,能算得上绝配,古代的乞丐都是拿着一个打狗棍跟一个乞讨的碗去乞讨的,既然一根打狗棒都用那么好的木头,乞丐的碗,肯定也要用海南黄花梨这种名贵的木头来挖来做一个,这样子组合才配得上。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还发现有什么木头可以用来做打狗棒呢?知道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哦。

发布于 2023-05-06 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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