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招商为什么会被抓,为什么全球奢侈品品牌纷纷入驻天猫

根据数据统计,全球已经有26%的奢侈品牌入驻天猫。不少人感叹,天猫越来越国际化。至于为什么全球奢侈品品牌纷纷入驻天猫,归根结底还是天猫和奢侈品品牌的双向需求推动的。一.奢侈品品牌对中国市场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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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招商为什么会被抓,为什么全球奢侈品品牌纷纷入驻天猫?

根据数据统计,全球已经有26%的奢侈品牌入驻天猫。不少人感叹,天猫越来越国际化。至于为什么全球奢侈品品牌纷纷入驻天猫,归根结底还是天猫和奢侈品品牌的双向需求推动的。

一.奢侈品品牌对中国市场的渴求

中国的市场有多大,从这些奢侈品品牌纷纷走下“神坛”入驻天猫就可以看出来。没有足够的市场诱惑,各大奢侈品品牌也不会如此接地气的亲近中国大多数消费者。

虽然奢侈品品牌就算不入驻天猫,在中国也有市场。但是,仅仅是线下门店和代购等传统方式所带动的销售额显然是不能满足这些奢侈品品牌的。天猫这个平台能够给入驻商家到来的市场是巨大的,特别是奢侈品品牌这样自带流量的商家。中国有足够大的市场,加之国家对进口的推动,这是吸引奢侈品品牌入驻的关键原因,而天猫可以提供的技术支持是这些品牌入驻的契机。

二.天猫对奢侈品品牌流量的需求

有流量就有市场,各大电商平台对流量的进行激烈的争夺,天猫大量引进奢侈品品牌其实也是看中了其自带的流量。强强联合,产生双赢的效应。每一个奢侈品牌入驻天猫,都能引起一阵轰动,天猫的热度也居高不下。成功入驻之后,销量又是一个热门话题,可以持续的吸引天猫需要的流量。

引流之后变现,这已经是电商发展的趋势。奢侈品品牌自身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的流量,和天猫合作又会制造新的流量,这对天猫平台的发展是极其有利的。

腾讯京东等340亿入股万达商业?

万达商业改名回归 A 股,腾讯作为主发起方,联合苏宁、京东、融创与万达商业在北京签订战略投资协议,投资约 340 亿元人民币,收购万达商业香港H股退市时引入的投资人持有的约 14% 股份,万达商业的估值为 2429 亿元。

腾讯、京东等四大巨头入股万达商业,是万达为了自救还是腾讯京东为了对抗阿里呢?答案显而易见,腾讯京东的入股,既有万达的自救,也有腾讯京东对抗阿里的因素。

1、万达一直在互联网逐渐普及的趋势下争取转型。腾讯京东的入股,是万达急切转型的重要因素。万达业务广泛,但主要的赚钱业务基本都在线下,在互联网时代,相信转型都已经深入每一个万达员工的心里了。从线下往线上线上的转型,万达需要腾讯的流量支撑和京东电商的产业链服务。

那为何如此喜欢揍热闹的阿里没有入股呢?因为阿里的马云和万达的王健林有个一亿的赌局,如果 2020 年电商业务占了零售业务 60% 以上,那王健林就要输马云 1 个亿。

看似调侃成分很重,但马云曾经对王健林说:转型就像拔牙,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首富王健林却说:不准备付出多大代价,代价太高,自己就没钱了。因此,万达的入股,很明显既有拉拢腾讯京东的嫌疑,但更多的是在转型自救。

2、巨头相争,各怀鬼胎,腾讯京东的入股也有对抗阿里的成分。首先,从万达商业的规模来说,腾讯京东等巨头的入股必定是可以赚钱的,如果不看好,傻子才愿意砸几百亿人民币呢。

其次,腾讯在很多领域和阿里都是激烈竞争的,而京东的电商,阿里毫无疑问是最大的竞争对手了。因此,腾讯京东的入股,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有对抗阿里的成分了。

但是,从商业的角度来讲,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腾讯京东等巨头入股万达,对双方来说必定是双赢的,万达既可以借腾讯京东之力快速完成转型,而腾讯京东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削弱阿里,减少阿里在各自竞争领域的注意力。

顺丰快递凭什么能跟淘宝叫板?

因为顺丰优选:零加盟费!!!

顺丰旗下的顺丰优选,正以“快递+便利店”的加盟模式在全国跑马圈地。顺丰优选计划未来一年要达到4500家线下店,2-3年内建立上万家线下店,这可以说是顺丰集团向加盟者释放的短期红利。

一年前,一名骑三轮车的顺丰快递小哥,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了剐蹭,小轿车驾驶员下车对快递小哥连打带骂,甚是嚣张。随后顺丰总裁强硬发话,必须将此事追究到底。

透过顺丰速运快递员被打事件,可以看出顺丰CEO王卫,绝对是个有责任有担当一心客户员工的“霸道总裁”。顺丰老总王卫在业界口碑非常好,马云称他是自己最佩服的人。跟着这样的老板,员工很放心;加盟这样的企业,加盟者也会更安心一些吧。

遗憾的是:顺丰速运并不开放加盟。但其旗下的顺丰优选,却正以“快递+便利店”的加盟模式在全国跑马圈地。日前,顺丰优选参加了第十届中国品牌加盟投资博览会,小编在展会现场了解到:顺丰优选的加盟费、装修费、进货费、设备费竟然全部为0,全由顺丰承担。

下面,小编就近距离为加盟投资者解读下顺丰优选的加盟模式。

王卫携被掌掴快递员参加敲钟仪式

顺丰优选是什么?

顺丰优选是顺丰集团旗下专门运作电商的平台,依托线上电商平台与线下社区门店,主要聚焦在生鲜食品领域。

顺丰集团之所以大力发展自有电商品牌,是因为顺丰始终有一个焦虑:就是失去入口。试想当用户在京东买部手机用京东物流送货,在淘宝买件衣服用菜鸟网络快递,在美团外卖点个烤肉饭美团的配送小哥来敲门时,那谁还用顺丰?

所以,顺丰优选被提高到了顺丰集团的战略高度,意在找到自己用户的流量入口。据了解,

顺丰优选计划未来一年要达到4500家线下店,2-3年内建立上万家线下店,这可以说是顺丰集团向大众创业者释放的短期红利。

生鲜电商还是个蓝海市场

升级。顺丰优选瞄准的是零售行业中,相比传统便利店和大型商超竞争程度较低的进口食品市场,更准确的说,是以进口生鲜产品为主力产品进行售卖。与其说是高端的便利店,不如说是对“菜市场”的升级。

趋势。顺丰优选的定位和便利店、菜市场、大型商超均不同,实现差异化切入,避开正面攻击,而从侧翼进攻。而此定位更偏向生鲜电商,尽管客单价不高,但是消费频次高,商品单价较高,结合o2o模式,发展趋势是在上升过程。

蓝海。O2O模式同样为消费者带来极大的便利性,此类模式创新必须依托顺丰强大的物流体系,而顺丰速运作为国内快递业老大,为顺丰速运撑起了“保护伞”。所以顺丰速运具有较深的护城河,是个很有发展潜力的蓝海市场。

政策。由于顺丰优选是线上+线下+物流的运营模式,是名副其实的新零售产业,国家鼓励关于消费升级、模式创新、互联网+等产业的发展,政策利好。

“0门槛”加盟顺丰优选

以下是中国加盟网通过采访顺丰优选内部人士,为加盟者整理而来的干货:

Q

中国加盟网:加盟顺丰优选这个项目,加盟者具体如何运营?

A

北京大区任总:

顺丰优选对于加盟者,有五个挣钱点:1.线上APP售卖,2.线下实体店售卖,3.海淘,4.收寄快递(寄2块钱,存1.5),5.社群营销(朋友圈,社群推广)

其中最主要的两种销售形式,为线上和线下销售商品,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顺丰优选有分为线上商城和线下门店两大块,大约80%的利润都是从这两大块获得,而据顺丰内部人士透露,一个健康的门店,这80%的利润中有1/7来自线下,而6/7来自线上。

可能你会有疑问,来自线上的收入,能计做我加盟店的收入吗?

答案是肯定的。只要这位顾客在你的门店消费过,就自动成为你门店的会员,以后他在网上下单购买,他还是作为你门店的会员给你计算收入。如果你号召在其他区域甚至城市的亲朋好友注册顺丰优选,绑定你的门店后下单,利润同样会计做为你的门店。顺丰是为了同加盟者一起做大市场,赚消费者的钱,而不是剥削加盟者,如同文章开头所说,“加盟这样的企业,加盟者很安心”。

其余的20%的收入,其中一项是快递收入,顺丰优选门店即作为快递收寄网点,不需要加盟者做任何事情,就有现成的收入:寄件提成2元,代收件提成1.5元。按照顺丰优选招商副总的话说,这是顺丰白给加盟者交水电费的钱。

Q

中国加盟网:顺丰优选的o2o模式具体是什么?优势在哪里?

A

北京大区任总:

顺丰优选的o2o模式是线上电商+线下实体店,通过系统联动,通过物流串联的体系。相比传统线下进店消费,线上APP或PC端购物将是大趋势,也是顺丰优选的核心竞争力和门店主要收入来源。

顺丰优选设置了三级物流体系。一级配送体系是1小时到达,利用门店库存,大概包括800个sku,服务门店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用户;二级配送体系是24小时到达,利用城市DC仓,服务所在城市范围内的所有用户;三级配送体系是48小时到达,利用全国6个RDC大仓,有数万种商品,服务于全国用户。

说白了,就是门店没有的商品城市DC仓送,城市DC仓没有的,下一级分拨中心送。但是热门爆款产品,门店都有,所以顾客即能享受到便利性(无需出门,一键下单),相比7-eleven、沃尔玛等更加方便;又能享受到时效性(无需等待,即刻到达),相比天猫、京东等在线电商,更加快速。

Q

中国加盟网:顺丰优选可以为加盟者提供哪些支持?

A

北京大区任总:

a、完善的前期培训支持。包括一周公司培训和两周线下店面培训。

b、高效的开店选址支持。有专门的选址团队和加盟者共同选址。

c、负责的门店运营支持。开店前一个月,总部会派专职运营经理每天前来支持,“不仅扶上马,还要送一程”,步入正轨后,会有定期和不定期的运营支持。

d、领先的产品供给支持。依托顺丰集团强大的物流体系,搜罗世界各地高品质低价格的商品,源源不断的支持给门店。现在已经和联想旗下的佳沃、杭州政府、阿拉斯加海产等国内外实力企业达成战略合作,推出了定制化产品和服务

Q

中国加盟网:要加盟顺丰优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A

北京大区任总:

顺丰优选为了快速占领市场,做大自己的盘子,实行的是“0门槛”加盟,所以如果加盟者不挣钱,最多是赔些时间,而顺丰可以实打实的赔自己的钱。

具体来说,加盟者只需承担履约保证金30-60万,只要无任何违约情况,合同期满全额返还本金。加盟费、装修费、进货费、设备费全部为0,由顺丰承担。

一个常规门店顺丰需要承担的投资费用

加盟顺丰优选,这些风险不可忽视

看到顺丰优选的加盟政策,或许你会认为,是不是过于完美了,哪里有这么好的事儿啊,财大气粗的顺丰集团,为何能如此洒脱的放出如此豪迈的加盟政策?这其中是否有一定风险呢?

a、消费者口碑风险。

由于运作生鲜电商对于保鲜和时效性要求苛刻,在C端消费者中确实会有不满意的情况发生,因此会造成市场口碑的负面影响,自己的加盟店会受到损失。但是顺丰绝不是为了利润或者其他原因有意降低服务质量。为了打赢这场生鲜市场的“攻坚战”,顺丰在不断在优化战术打法。

b、损失的时间成本和房租成本。

尽管顺丰会垫付房租,但房租成本最终还是由加盟者负担的,如果半年后统计店铺赔钱,那么加盟者会损失掉房租成本,当然还有时间成本。

c、依赖顺丰速运的成败。

从京东作为电商平台建立京东物流,阿里巴巴作为电商平台建立菜鸟网络,美团等外卖平台自建物流解决平台的配送,还有各种自提柜解决最后一公里......

顺丰的焦虑就是失去入口。顺丰集团会为了抢占消费入口不遗余力,但是作为加盟店,其成败还是依赖于顺丰集团的运营结果,这或许是加盟者最大的不确定因素。

日前发布的《2017中国便利店发展报告》显示,目前中国连锁品牌化便利店门店数已接近10万家,国内便利店品牌已经超过了260个。尽管市场竞争激烈,但市场空间依然巨大。

感觉不错点我+关注呗!!!

亚马逊为什么大规模封号呢?

最近半年时间,对于跨境电商特别是对亚马逊电商来说,很多店铺都不太好过,在封店大潮之下,无论是大商家还是小商家,都纷纷遭殃。

就连深圳坂田五虎,华南城四大天王也不能幸免,有些跨境电商平台甚至被冻结的资金达到上亿,所有的产品链接全部被查封,点进去全部变成dog。

其实这种封店大潮早就有预感,我们本身也有一部分业务是做跨境电商的,在2019年的时候我们已经感到稍微有所不妙。

以前在上传商品的时候相对比较容易,只要你有实物拍照上传就可以,甚至有些产品你连实物都不用,你直接从一些批发平台上把链接复制过来,然后通过一些第3方软件就可以把产品上传到亚马逊上面。

但是从2019年开始,很多产品上传的时候都需要提供资质,有的甚至需要有厂家的授权才可以,甚至有些产品需要有进货发票,而且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可以上传。

另外即便你能够上传成功了,销量也不会太理想,以前很多人把产品上传上去之后,只要价格合理就得到平台的推荐,所以销量非常火爆。

但是从最近两年开始,这种玩法已经行不通了,并不是说你随便上传个产品都会得到平台的推荐,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平台针对中国区的商家貌似已经开始有所限制。

但我们没有想到的是,这种限制最终会变成了大范围的封店。

进入2021年5月份之后,有很多中国区商家的亚马逊店铺都被封掉了,产品链接也失效了,保守估计这次关店潮受影响的中国商家至少达到10万级别以上。

那亚马逊为什么要把大量的中国商家店铺给封掉呢?很多人可能把这个事情跟贸易战联系在一起,认为这是美国限制中国的一种手段。

其实事情没有大家想象那么复杂,大家不要动不动就把什么事情上升到zz的高度上,对亚马逊来说,它纯粹就是一个电商平台,他有自己的规则,如果你不遵守规则被封店了,只能说你活该。

亚马逊作为全球电商的鼻祖,其实他们推崇的是一种极简购物主义,不像国内的电商平台,花里花哨、真真假假让消费者难以分辨。

在亚马逊上购物,消费者主要看中几个方面。

1、物品本身的照片。

物品本身的照片必须是真实的,不能过度地修饰,所以亚马逊主图基本上都是白色背景的物品。

2、产品描述。

亚马逊上的产品描述有5条,你可以根据产品的优势以及特性写完这5条描述,让消费者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3、产品的评价。

产品的评价,这是亚马逊非常重要的一个权重,很多人在亚马逊上购物都是基于消费者的评价而做出决定的。

所以一直以来亚马逊对产品评价方面抓得都非常严,要求必须是消费者真实的评价,不能采用刷单或者通过发放小礼品诱导消费者做出评价,这是一个禁区。

但是很多中国商家在亚马逊上售卖产品,都没有老老实实遵守平台的规则,很多人都通过耍小聪明来规避平台的规则。

特别是在刷单文化影响之下,很多人把国内电商经营的逻辑用在亚马逊上面,他们花钱请国外的一些专业机构去写评论,这些专业机构都有一些真实的写手,或者在售卖东西的时候赠送一些额外的小礼品,诱导消费者去做好的评价。

这种评价一般都比较隐晦,亚马逊很难通过系统判断出来,通过这种评价之后,可以人为的营造出产品好评如潮的局面,如果一个产品好评达到100条以上,这个产品在亚马逊上面会卖得很火。

但是当一些商家的产品质量跟不上好评步伐的时候,就很容易出现问题。

特别是现在很多中国商家采用的都是铺货的模式,他们在国内一些电商平台上采取大量的产品信息,然后批量上传到亚马逊上面,有时候一个店铺的SKU就达到几千条,甚至上万条。

面对这么多产品,商家的精力和人力都是有限的,他们不可能每个产品都认真去检查,甚至有一些商家连产品都没见过,而是通过批发平台或者厂家直接发货给消费者。

这时候如果商家或者一些批发平台发送的是一些次品或者跟描述不符合的产品给消费者,就容易出问题了。

在出问题之后消费者肯定会投诉,投诉一多了,亚马逊肯定会引起高度重视,所以亚马逊也一直在想各种办法去寻找这些商家刷评论的证据。

而刚好在2021年5月份的时候,有一家专门做亚马逊评论的数据公司数据泄露,据说这次泄漏的刷单数据达到1,300万条,涉及的商家达到20~25万个。

这个数据泄露之后,刚好被亚马逊逮个正着,亚马逊在掌握证据之后,对这些涉嫌刷单的商家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封店,没得商量。

而且这种封店并不单单针对中国商家,对全球所有的商家包括美国的商家也是一样的,只要你涉嫌刷单违反平台的规则都会被处理掉。

对这种刷单行为亚马逊是零容忍的,因为你打破了平台的购物环境,你人为的误导了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

由此可见,对于很多中国商家来说,因为刷单被封店,我认为一点都不无辜,这就是所谓的聪明反被聪明误。

淘宝天猫星级运营商帮助企业代运营靠谱吗?

总则第一章 概述第一条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大淘宝宣言》及《淘宝服务协议》、《tmall.com(天猫)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淘宝规则,是对淘宝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淘宝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淘宝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淘宝有权酌情处理。但淘宝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淘宝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淘宝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淘宝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淘宝的相关服务或产品。淘宝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第二章 定义第五条淘宝,包括淘宝网,域名为 taobao.com;tmall.com(天猫),域名为 tmall.com;一淘网,域名为 etao.com 第六条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淘宝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七条会员,指与淘宝签订《淘宝服务协议》和/或《tmall.com(天猫)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一个会员可以拥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对应唯一的会员名。 第八条买家,指在淘宝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九条卖家,指在淘宝上发布商品的会员,tmall.com(天猫)卖家也称为“商家”。 第十条拍下,指买家在淘宝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第十一条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第十二条绑定,指淘宝账户与支付宝账户一一对应。 第十三条商品发布数量,指卖家在淘宝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第十四条退货运费险,指保险公司为投保该险种的淘宝会员支付单次退货运费。 第十五条分销商品,指供销平台分销商从其供应商获取并出售的商品。 第十六条节点处理,指当会员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第十七条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第十八条成交,指买家在淘宝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到支付宝。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 第十九条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二十条包邮,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第三章 交易第一节 注册第二十一条会员应当严格遵循淘宝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会员在选择其淘宝会员名、淘宝店铺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淘宝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 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淘宝有权收回未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且连续一年未登录淘宝或阿里旺旺的会员名。 第二十二条会员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淘宝账户不得与支付宝账户取消绑定: (一)已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且发布过商品或创建过店铺;(二)尚有未完结的交易或投诉举报;(三)支付宝账户尚未被激活或尚有被冻结款项。第二节 经营第二十三条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 (一)将其账户与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绑定(二)公示或披露真实有效的姓名地址或营业执照等信息。第二十四条会员应当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第二十五条“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阿里旺旺等所有淘宝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第三节 超时规定第二十六条会员应当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第二十七条自买家拍下或卖家最后修改交易条件之时起三天内,买家未付款的,交易关闭。 第二十八条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自买家申请退款之时起两天内卖家仍未点击发货的,淘宝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 第二十九条自卖家在淘宝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未在以下时限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淘宝通知支付宝打款给卖家: (一)自动发货商品一天内;(二)虚拟商品三天内;(三)快递、EMS及不需要物流的商品十天内;(四)平邮商品三十天内。第三十条买家申请退款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卖家拒绝退款的,买家有权修改退款协议、要求淘宝介入或确认收货。买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七天内未操作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二)卖家同意退款或在五天内未操作的,且不要求买家退货的,淘宝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三)卖家同意退款或五天内未操作的,且要求买家退货的,则按以下情形处理:1、买家未在七天内点击退货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2、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且卖家确认收货的,淘宝退款给买家;3、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通过快递退货十天内、平邮退货三十天内,卖家未确认收货的,淘宝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第四节 评价第三十一条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支付宝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进行相互评价,特殊类目商品的交易不开放评价。淘宝网评价包括“信用评价”和 “店铺评分”,tmall.com(天猫)评价仅包括店铺评分。第三十二条在信用评价中,评价人若给予好评,则被评价人信用积分增加一分;若给予差评,则信用积分减少一分;若给予中评或十五天内双方均未评价,则信用积分不变。如评价人给予好评而对方未在十五天内给其评价,则评价人信用积分增加一分。 相同买、卖家任意十四天内就同款商品的多笔支付宝交易,多个好评只加一分、多个差评只减一分。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家与淘宝网卖家之间交易,双方增加的信用积分均不得超过六分;相同买家与tmall.com(天猫)卖家之间交易,买家信用积分仅计取前三次。 评价人可在作出中、差评后的三十天内,对信用评价进行一次修改或删除。三十天后评价不得修改。淘宝有权删除评价内容中所包含的污言秽语。 第三十三条店铺评分由买家对卖家作出,包括宝贝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物流发货速度四项。每项店铺评分均为动态指标,系此前连续六个月内所有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买家若完成对tmall.com(天猫)卖家店铺评分中宝贝与描述相符一项的评分,则其信用积分增加一分。 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卖家之间交易,卖家店铺评分仅计取前三次。 店铺评分一旦做出无法修改。 第三十四条自交易成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含)内,买家可在作出淘宝网信用评价或tmall.com(天猫)店铺评分后追加评论,追加评论的内容不得修改。卖家可对追加评论的内容进行解释,追加评论不影响淘宝网卖家的信用积分或tmall.com(天猫)商家的店铺评分。第四章 市场管理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第三十五条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淘宝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一)警告,是指淘宝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二)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三)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四)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五)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六)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七)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卖家参加淘宝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九)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十)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十一)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淘宝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十二)卖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的强制措施,是指对与卖家的淘宝账户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冻结资金、冻结交易、永久冻结支付宝账户等。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第三十六条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卖家,淘宝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三十七条淘宝根据卖家的好评率、店铺评分、退款率及纠纷退款率等,对低于淘宝指定标准的卖家限制参加淘宝营销活动,且给予全店商品在淘宝网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特殊市场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第三十八条会员应遵照淘宝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卖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 会员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淘宝账户安全的行为,淘宝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限制买家行为、全店商品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等交易安全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第三十九条经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 淘宝对于会员在线上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第五章 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第四十条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淘宝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二)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三)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四)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社区类服务。(五)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淘宝会员购买商品。(六)限制发货,指禁止淘宝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七)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阿里旺旺。(八)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淘宝会员登录淘宝网页。(九)关闭店铺,指删除淘宝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十)公示警告,指在淘宝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十一)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淘宝、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第二节 违规处理第四十一条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且公布三天。违规扣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 因出售假冒商品累计扣分达到二十四分及以上者,该年不进行清零,以二十四分计入次年。次年新增严重违规扣分未达二十四分者,于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 因分销商品引起的违规行为,若淘宝判定非分销商责任的,则分销商免于扣分,仅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第四十二条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淘宝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第四十三条会员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 (一)发布违禁信息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二)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三)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四)发布非约定商品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五)盗用他人账户的,淘宝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六)泄露他人信息的,淘宝对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七)骗取他人财物的,淘宝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八)滥发信息的,淘宝删除会员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或对出售同样商品的两家以上店铺中信用积分较低的副店进行关闭;(九)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的,淘宝删除会员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信用积分以及其两倍数量的其他信用积分,并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淘宝删除该商品及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十)描述不符的,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淘宝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淘宝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十一)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或卖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淘宝提供发票;或卖家须向买家支付因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延迟发货)而产生的违约金;(十二)恶意评价的,淘宝或评价方删除该条违规评价;(十三)不当注册的,淘宝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进行查封;并对滥用权利导致的订单予以关闭;(十四)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卖家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十五)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十六)假冒材质成份的,淘宝对会员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进行删除。第四十四条被执行节点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规则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四十五条就会员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淘宝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会员进行自检自查。 第四十六条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十五天内(淘宝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申诉入口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第四十七条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第四十八条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第五十条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第五十一条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淘宝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一)向淘宝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二)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第五十三条拖欠淘宝贷款,是指会员自阿里巴巴金融申请并获得淘宝贷款,到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经阿里巴巴金融自催及委外催收仍未归还的行为。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第五十四条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发布《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二)在商品类、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1、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外网购物链接、淘宝客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在tmall.com(天猫)店铺内发布非tmall.com(天猫)店铺购物链接、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在供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类商品,在淘宝网商品标题中包含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等信息,利用阿里旺旺群发重复的或未经请求的淘宝卖家店铺消息、产品或服务消息等广告消息;2、代他人申请具有专属性的权利,包括申请淘宝店铺装修市场设计师等;3、闲置、收藏商品发布数量超过限制;4、支付宝免签约即时到帐接口。(三)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1、在禁止发布商品信息的门户、社区、淘江湖、淘宝打听板块发布广告信息的;2、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3、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4、刻意规避淘宝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5、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6、未经许可发布专营类目所属商品的。(四)在商品类页面、店铺装修区或淘宝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特殊类目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4、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tmall.com(天猫)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5、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6、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五十五条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和/或商品销量,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一)通过不正当方式所提高的信用积分占账户总信用积分百分之八十以上;(二)通过不正当方式所提高的信用积分占账户总信用积分百分之五十以上但百分之八十以下,且相应违规笔数达四十八笔以上的;(三)其它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积分的;(四)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第五十六条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三)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第五十七条竞拍不买,是指买家拍得商品后拒不按成交价格购买商品,妨害卖家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恶意骚扰,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五十九条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淘宝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淘宝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十条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未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一)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二)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三)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发布于 2023-10-28 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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