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啥关系,生育津贴如何办理和领取
毕业至今一直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刚参加工作那会,我主要负责业务之一就是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现根据我过往办理生育保险的工作经验,结合国家现行政策,以辽宁沈阳的生育保险办理业务为例,重点讲解什么是生育保险待遇、办理和领取流程及所需材料、平时产检费应如何报销等问题。看到您的补充问题,我会如您所愿,做到尽量详细,可不要嫌多哦(全文内容大概3500字,阅读大概需要5分钟,如果时间有限,建议重点看黑体字和横线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怎么补打公积金汇缴登记单,生育津贴如何办理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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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至今一直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刚参加工作那会,我主要负责业务之一就是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现根据我过往办理生育保险的工作经验,结合国家现行政策,以辽宁沈阳的生育保险办理业务为例,重点讲解什么是生育保险待遇、办理和领取流程及所需材料、平时产检费应如何报销等问题。看到您的补充问题,我会如您所愿,做到尽量详细,可不要嫌多哦(全文内容大概3500字,阅读大概需要5分钟,如果时间有限,建议重点看黑体字和横线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注意:由于全国各省(市)要求略有差异,以下回答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一、问题解析首先要搞清楚以下两个问题:
1.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啥关系?
2.生育保险待遇难道只有生育津贴一项内容吗?
(一)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啥关系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以后,主要有以下特点:
1.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也就是说,缴纳医疗保险的同时,也要缴纳生育保险,二者缺一不可。
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也就是说,生育保险基金统一纳入到医疗保险基金,以后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费用都要从医疗保险基金拨付。
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也就是说,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机构是统一的,只要是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也可以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二)生育保险待遇有几项内容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生育保险待遇的概念比较模糊,以为只有生育津贴一项内容,这种想法比较片面。
实际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统一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严格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这里的支付期限主要指产假期,比如剖腹产和顺产的产假天数是不一样的,这个在下面的解答中会详细说。
二、生育保险待遇领取范围在这里要避免一个误区:生育保险待遇不只是女职工可以领取,男职工一样可以有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不只是女职工的特权,男职工也是交了生育保险的!
(一)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前提下:
1.缴费到账次月起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待遇;
2.缴费到账次月起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补贴待遇;
3.连续缴费满 10 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切记补缴时间不计算),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流产、引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男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前提下:
1.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2)2.连续缴费满 10 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切记补缴时间不计算),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
(三)外国籍职工。女职工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及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最多享受 2 次。
(四)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
2.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
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
(六)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注意:切记以下几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或者不重复支付
1.参保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生育津贴与工资不兼得,退休人员不计发生育津贴。
3.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及相关资料到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
三、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但不仅限于: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等。
(一)生育保险待遇办理基本流程
第一步 职工应于分娩、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材料交给单位经办员。没有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直接跳转第二步。
第二步 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第三步 医疗保障事务服务分中心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划入个人社会保障卡内),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二)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第一类 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01 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
1.《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2.《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
3.《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注意:
1. 异地或非定点医院就医及未在定点医院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的需提供《医疗费收据》原件;
2.《生育登记单》无防伪标识(辽宁省外的)或互联网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
02 女职工流产、引产所需资料
1.门诊就医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或《药流记录单》,自然流产门诊就医患者提供完整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住院患者提供《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2.《结婚证》;
3.《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申领表》。
注意:
异地或非定点医院就医及未在定点医院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的需提供《医疗费收据》原件。
第二类 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
2.《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
注:《生育登记单》无防伪标识(辽宁省外的)或互联网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
第三类 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所需资料
1.《就业创业证》;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
5.《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申领表》。
注意:
《生育登记单》无防伪标识(辽宁省外的)或互联网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
第四类 申领外国籍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 外国籍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出生医学证明》;
3.《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4.《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注意:
异地或非定点医院就医及未在定点医院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的需提供《医疗费收据》原件。
第五类 报销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
(一)报销妊娠分娩所需资料
1.《医疗费收据》原件;
2.《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及《住院医疗费明细汇总单》;
3.《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
4.《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异地生育申请表》。
注意:
1.他人代办的代办人提供身份证;
2.《生育登记单》无防伪标识(辽宁省外的)或互联网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
(二)报销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
1.《医疗费收据》原件;
2.门诊就医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或《药流记录单》(自然流产门诊就医患者提供完整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及《门诊医疗费处方明细》,住院患者提供《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及《住院医疗费明细汇总单》;
3.《结婚证》;
4.《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申领表》、《异地生育申请表》。
注意:他人代办的代办人提供身份证。
总结1.一般情况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满足:连续缴费满 10 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费(切记补缴时间不计算)。
2.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但不仅限于: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等。千万不要把应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漏掉!
3.参保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4.生育津贴与工资不兼得,退休人员不计发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等费用均从生育基金拨付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中支付,企业先行垫付工资,如果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高出部分由企业支付;低于生育津贴,则将生育津贴生育差额发放给女职工。
举例1:女职工生育津贴3万元,产假5个月,5个月工资合计2.5万元,那么,待生育津贴拨付到公司以后,实际额外需要发放给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应为0.5万元。
举例2:女职工生育津贴3万元,产假5个月,5个月工资合计3.5万元,那么,待生育津贴拨付到公司以后,实际额外应发放给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为0元,高于生育津贴的0.5万元由企业承担。
5.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及相关资料到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
以下是沈阳市生育医疗补贴标准和生育津贴标准计发一览表,仅供参考。
最后,祝您平安度过女职工三期,领取到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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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12-30 17: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