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临时救助标准

石家庄临时救助标准?

2021年石家庄市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及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2021年石家庄市临时救助制度有关事项如下:

一、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和方式

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一)对象范围

家庭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个人对象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级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属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性公共救助事件的,以及疾病应急救助范围内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办法,规定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类型和范围。

(二)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参照当地城镇低保标准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要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统筹考虑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保障水平,分类制定相对统一的区域临时救助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12个月城镇低保标准,对特殊困难家庭可相应提高救助标准,保障被救助家庭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三)救助方式

发放临时救助金

各地要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对因智力障碍、年老等原因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账户信息的,以及开展紧急救助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发放实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和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转介服务

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要协助其申请相应的救助待遇;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要及时予以转介。

二、临时救助的受理和审核审批程序

(一)申请受理方式。

依申请受理

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协助其向县级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当地县级政府没有设立救助管理机构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协助其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申请临时救助,要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先行受理。

主动发现受理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的日常排查,核实并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要主动核查情况,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二)审核审批方式。

一般程序

对本地户籍的申请对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救助申请后,要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于3个工作日内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2天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于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的申请对象,情况相对复杂需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要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及时向申请地民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受理地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审批。

对于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可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提供救助。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2个月城镇低保标准的,县级民政部门可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并每月向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

紧急程序

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要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材料。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要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临时救助制度是怎样的?

临时救助制度要救助孤老及由于火灾、水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困难的贫困家庭。 临时救济制度是针对城市孤老及由于火灾、水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困难的贫困家庭的一项临时性救济制度。 城市孤老及贫困家庭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困难,超出其经济承受范围的,可以提 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临时救济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由社区调查审查后报街办审核,最后由区低保局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予与批准。 中国已渐渐全面建立起临时救济制度,有不少地方或零星摸索,或大张旗鼓地出台各种临时救助措施。除北京外,这两年来包括江西、湖北、江苏、黑龙江、内蒙古、海南等省份也都陆续表示“全面建立起临时救助制度”,对许多人因患危重病、子女教育、自然灾害或遇到突发性、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导致生活暂时特别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建立时间: 2009年2月,在全国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会议上,民政部除了再次强调中国2009年将大力推进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所有大中型城市年内都要建立这一制度;同时明确指出,临时救助的对象包括“在居住地居住、就业一年以上,且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农民工等人户分离家庭”。 资金来源: 建立和完善全国性临时救济制度,少不了大量人力和财力。目前的救助资金是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但在一些省份,省级财政年支出仅数千万元,不可不谓捉襟见肘。为此,各级地方政府必定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2009年初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事实上,只有让社会看到政府促进此项事业的诚意与决心,才能更好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捐赠,不断拓宽临时救助工作的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2022年甘肃省临时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的标准:

(一)对发生以下情形的,一次性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的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对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及因患大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或个人。

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二)因火灾等形式,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住房毁损,无处居住的,根据需要给予临时安置,并参照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住房修建补助。

发布于 2023-04-23 16: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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