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如何扣缴,这篇文章说清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次,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本文目录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计算方法?

一、劳务报酬所得

1、计算方法

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案例

假如某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则这笔所得应扣缴税额为:

(2000-2000×20%)×3%=48元

二、稿酬所得

1、计算方法

非居民个人的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案例

假如某非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10000元,则这笔所得应扣缴税额为:

(10000-10000×20%)×70%×10%-210=350元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非居民个人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其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如何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次,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您说的注意事项具体指什么呢?依法纳税是必须的,我只能跟您说说时间上关于非居民个人所得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五险一金 - 专项扣除 - 起征点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X) 税率速算扣除数

1 (0<X≤3,000) 3% 0

2 (3,000<X≤12,000) 10% 210

3 (12,000<X≤25,000) 20% 1,410

4 (25,000<X≤35,000) 25% 2,660

5 (35,000<X≤55,000) 30% 4,410

6 (55,000<X≤80,000) 35% 7,160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喜欢请给个优质,谢谢。

非居民个人没有哪些扣除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所得指什么?

非居民所得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以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什么是非居民所得?

非居民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发布于 2023-03-05 23: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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