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招生信息网,四川医药专科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座落于具有良好科技文化教育氛围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唯一科技城——绵阳。
四川招生信息网,四川医药专科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座落于具有良好科技文化教育氛围的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中国唯一科技城——绵阳。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自1958年创建以来,已发展成为四川省同类高职高专规模最大、设置专业最多、建校历史最久、唯一的医学专科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1.3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已培养出的8万多名毕业生绝大多数成为了我省医疗卫生一线骨干力量,如第44届南丁格尔奖的获得者、原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护理部主任成翼娟教授,全国著名小儿推拿专家、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廖品东教授等就是其中的杰出的代表。
学校校园现占地面积840余亩,总建筑面积39万余平方米;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的专业实训基地3个,学科实训实验室119个;有适用图书33.6万册,建有现代的电子图书系统。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要求
1、四川户籍;
2、参加了2022年高中阶段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市州中考总分的40%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
收费标准
住宿费 600元/年
代收费 600元(教材500元,工作服、听诊器、木凳100元)
合 计 1200元
缴费方式:①到校缴现金②到校刷卡缴费 ③从银行汇款缴费(报到时请务必将汇款回单交财务处确认后再开据收费发票。)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资助政策
1、助学金政策:凡取得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免学费政策:凡取得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中专生,在校期间学费全部免除。
3、五年制高职: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前三年按中专学生对待,学费全部免除,一、二年级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后两年按当年大专标准收费。
4、若先到其他学校报名,后到我校就读者,必须到原学校办理退学手续,否则我校无法注册学籍,不能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教育中路1号 邮政编码:621000

北京有哪些大专对四川招生?
2019年北京各高职院校的全国招生计划要到六月份才能出,所以暂时回答不了。但是以2018年为例,在四川省招生的北京专科层次的高校有劳动关系学院、吉利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培黎职业学院、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汇佳职业学院、艺术传媒职业学院9所院校。19年的具体情况详细可关注阳光高考网 https://gaokao.chsi.com.cn/、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index.html以及所关注的各高校官网。
随着北京市疏解人口政策的进一步收紧,教育也涵盖其中,各市属院校逐年在减少外省计划,18年我校(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在川投放计划仅为6个,且全部为文科计划,最高分为483分,最低分为387分。
2022四川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成龙2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2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1005 84760624
2.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069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设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协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考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办公室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工作的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考试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考生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我校各专业的推免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一般将未完成的接收推免生计划增补到同一专业统考联考的招生计划中。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附加个别专业对考生的特别要求,将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上加以注明。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或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备报名手续。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调剂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等。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具体学费标准详见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一览表》。住宿费、代管费按照新生入学当年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部门下发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十四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yjsc.sicnu.edu.cn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760693
3.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为:2563408015@qq.com。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1四川大学新生招生网?
如下:
https://zs.scu.edu.cn/
发布于 2023-05-13 19: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