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什么叫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汉族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汉族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
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知识点延伸:
社会抚养费的发展:
1.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1994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
2.1996年《行政处罚法》出台后,进一步明确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3.2000年3月,中央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
4.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
国家刚通过了生育三胎免除社会抚养费,请问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简单讲究是违法生育的罚金。
具体讲是指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各地相关规定生育,主要是超生、多生,然后针对生孩子的父母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 、 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进行经济处罚: (一) 多生一胎的, 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 多生二胎以上的, 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 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 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 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按照零点五倍征收; 生育第二胎的, 按照一倍征收; (五) 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 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 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 按照第一项 、 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 民政部门 、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 乡 (镇) 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 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 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 按照第一项 、 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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