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费用报销,出差旅费报销规定
出差旅费报销规定?
国家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六章”报销管理中。
法律依据:
1.《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2.《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3.《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4.《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本身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认差旅费的报销流程和限额等。
一个月报销多少差旅费合适?
差旅费报销额度限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财税机关对此也执行不一,但基本的规定都是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2007年1月1日起,副部长级人员差旅费为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