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办身份证吗,身份证丢了去哪里办
身份证丢了去哪里办?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
办理身份证到什么地方快?
办理身份证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比较快。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1、在办证前,申请人应该携带本人的户口本、个人的两张彩色相片或者在办理现场采集相片;2、在办理时,申请人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以及进行身份证指纹的收集,并协助办证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交纳证件工本费即可。
身份证需要回原地方办吗?
第一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但已经办理过身份证,进行身份证补领、换领的,可异地办理,无需回本地,且需要申请人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