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的精神宗旨
红十字会的精神宗旨?
红十字会宗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
职责:
(1) 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 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 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 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 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权利:
(1)红十字会有权处理其接受的救助物资;在处理捐款捐物时,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2)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执行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协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未使用暴力、威协方法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处罚。
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定向捐赠规定?
第三章 接受捐赠
第十五条 各级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应开设银行专户,建立专账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财产应当是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接受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第十七条 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或请捐赠人出具捐赠函,约定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捐赠人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第十八条 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后,应及时向捐赠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人匿名或放弃捐赠票据的,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 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进行人民币折算,由捐赠人提供其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证明。
第二十条 通过总会接受的国(境)外捐赠物资,其到达口岸后的运输等费用一般由受援地区的红十字会负担;境内捐赠物资的运费一般由捐赠人承担或按照捐赠协议执行。国(境)外捐赠物资的检验、检疫、免税和入境等手续,由总会或相关省级红十字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捐给郑州红十字会的款,可以用到新乡安阳焦作等其他地区吗?
好像是不可以的,收款方是郑州红十字会,因为郑州用钱的地方很多,这些钱也是杯水车薪!其他地区也可以号召大家捐款援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