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软件企业申请高企认定标准,软件企业申请高企认定条件

2022年软件企业申请高企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I类知识产权1件以上;II类知识产权6件以上;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再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企评定标准?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要求认定的市高新技术企业,应是在本市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以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型经济实体,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市级高企认定条件

认定市级高企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注册成立一年以上(365天);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较不低于10%;

(四)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农业类高新技术企业放宽到30%以上);

(五)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元(含)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

(六)有比较规范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七)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必须提交《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以下材料:

1. 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2.本单位情况简介(包括科研、生产及销售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场地、设备、生产规模、人员组成及内部机构设置情况,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财务管理制度情况等内容)。

3.企业上月财务会计报表(加盖企业财务章)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本单位技术开发费的提取和使用证明(可列支研发费用清单,加盖企业财务章)。

5.本单位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证明(可列支明细,后附销售发票、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加盖企业财务章)。

6.本单位专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企业人员花名册)。

7.本单位研制或生产的高新技术成果、产品或技术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证书、技术标准、测试或质检报告等。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申报2018年第一批市级高企以纸质材料上报,各区、县(市)高企认定办负责受理,形式审查,组织评审,以书面形式提出认定意见和建议(盖章)。

(三)市高企认定办根据区、县(市)高企认定办的意见和建议,市高企认定办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核查,尤其重点审查在市级以上孵化器(含市级)里孵化的市级高企,组织公示且无异议后,由市高企认定办下发文件,并颁发市级高企认定证书。

发布于 2022-12-15 1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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