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司法解释,首次行为还构成强奸罪吗

强奸罪的设立是为了保护的妇女的性自主权。首次非自愿,后又多次自愿。后来的多次自愿,就已经表明妇女在性自主权上表达的意思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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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司法解释,首次行为还构成强奸罪吗?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不构成强奸罪了。

构成强奸罪的特征是男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

强奸罪的设立是为了保护的妇女的性自主权。首次非自愿,后又多次自愿。后来的多次自愿,就已经表明妇女在性自主权上表达的意思是同意。

首次非自愿在这种情况下存在逻辑缺陷,无法得到证据支撑。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种情况一般不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罪维护的是女性表达“不”的权益。“不同意”是构成强奸罪的核心。“后多次自愿”便不存在“不同意”的问题。

多次同意之后,又称首次非自愿,多为纠纷和矛盾引发女性不满,以此为要胁,达到某个目的。

实践中,很难得到相应的证据支撑。

说个彩蛋,或许对这位友友有帮助。

阿东长年在外打工,与媳妇两地分居。一日夜里,阿东遇到失足妇女阿丽。

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五十元达成交易。

不法过程中,阿丽嫌阿东钱少,要求阿东加钱。

阿东不答应加钱。

阿丽便要求停止交易。

阿东没有停止违法行为。

阿丽事后报警称被阿东强奸。

处理结果:阿东因强奸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

阿丽违反治安管理,拘留十五天。

发布于 2023-10-03 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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